藏品征集政策

2021.01.07 阅读量:1987
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
历史价值:藏品应当反映历代的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
      流散在社会上或传世的从远古至现代的历史文物、文献、资料、声像制品及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和国际交往活动的各种历史见证物品。以征集本地域文物为主,重要文物的征集地域不限。

艺术价值:藏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和历史研究价值。

科学价值:藏品能够揭示自然界的规律和发展历程,或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关键证据。

在具体的入藏过程中,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      藏品应具有完整性和代表性,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藏品,可以降低入藏标准的完整性。

      入藏过程应遵循一定的工作流程,包括了解藏品信息、办理藏品入馆手续、制作捐赠证书等步骤。

      由于没有文物征集经费,加大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物的社会调查工作,积极接受社会无偿捐赠,同时对原出土的破损文物开展修复工作,以增加馆藏,丰富展览内容。

      藏品入藏标准主要围绕历史价值、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展开,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到藏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,以及对地方历史文化的关联性。

二、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
1、文物征集由博物馆藏品征集小组负责。(组长:阎海,副组长:王永梅,成员:张印、张莹、王男男、张岩)

2、通过调查、走访,搜集文物征集线索,对符合营口市博物馆藏品征集范围的实物进行实地调研,在来源合法性上要把好关。

3、办理藏品入馆手续、制作捐赠证书。

4、征集藏品经藏品鉴定小组鉴定后(藏品鉴定小组:组长:阎海,成员王永梅、林克宇、魏耕耘、张印),符合文物标准的进行登记、上账、编目、拍照、消毒、入藏等工作,不符合文物标准的作为藏品资料保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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